2026年初,一宗高才A类司法覆核案件引发关注。
当事人为内地企业主,在北京持股95%经营一家公司,成立不足一年,连续四个季度累计利润超250万港币。
申请前,他向入境处书面咨询,获回复称可用“紧接申请前的4个季度”计算收入,随后递交申请。该咨询发生在2025年5月政策调整之前,当时该计算方式尚在允许范围内。
今年4月,入境处拒批申请,理由为持股时间及课税利润未达“完整评税年度”要求。
申请人认为,申请指南从未明确将“完整评税年度”限定为公历年度(1月至12月),而香港《释义及通则条例》中,“连续12个月”“连续4个季度”“法定财政年度”均属“年度”合法释义。
上述争议的根源,在于2025年5月入境处的一次细则调整。此次调整旨在堵住旧规则下通过临时转股、购买公司等方式包装利润的漏洞。
入境处明确要求以“完整评税年度”为周期,申请人须在整个评税年度内持续持股50%以上。调整发布即生效,无过渡期——但发布前已递交的申请不受影响,按旧标准审核;发布后递交的一律按新标准执行。
01 香港高才A类,是什么?
香港高才计划2022年底启动,A类面向高收入群体,不设学历门槛,无名额限制。核心要求为申请前一年全年收入达250万港币或以上,涵盖薪资、奖金、期权分红及公司利润。获批后首签36个月,续签申请率约77%,获批率近96%。
2026年第一季度共批出7,035宗,其中内地申请人占93%。A类获批2,728宗,半数以上收入在250万至300万港币之间。
02 公司利润申请A类,具体要求有哪些?
企业主以公司利润满足收入要求,需留意以下四方面审核标准:
要求一:持股50%以上,贯穿整个评税年度
申请人须在完整评税年度内持续持股50%以上,临时增资、突击入股均不符合。
评税年度对内地企业指公历年度(1月1日至12月31日),以2026年递交为例,入境处审核的是2025年全年数据。
要求二:公司须经营满一个完整纳税年度
注册不足一年的,无法提供完整审计报告和完税证明,不具备申请资格。
要求三:核算个人分红,而非公司总利润
计算方式为:公司应税利润×持股比例。例如公司应税利润500万、持股50%,个人部分即为250万。
要求四:审计报告为必需材料
2026年起,首次递交须附正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,体现营收、净利润、股权结构、分红及纳税记录。
03五大常见误区
误区一:公司注册不满一年即递交
成立不足一年,无法满足“完整纳税年度”要求,直接拒批。
误区二:评税年度内变更股权或临时增资
全年须持续保持50%以上持股。代持、间接持股、多人均分股权均不被认可。
误区三:完税证明、银行流水、审计报告数据不一致
三份材料的时间周期和金额数字须完全吻合。只有公司账户对公转账记录方为有效,个人账户之间的转账不计入收入范围。数据不一致可能面临补件甚至拒签。
误区四:以“连续4个季度”代替“完整评税年度”
这是北京企业主案的核心分歧。虽然当事人在法律层面有争辩空间,但对普通申请人而言,按现行标准准备材料是更稳妥的做法。
误区五:以投资收益计入收入
股票收益、房产买卖差价不属于认可范围。个人账户之间的转账、亲友往来转账、公司备用金调拨等均不计入250万港币的收入计算。
04 实操建议
建议提前1-2年开始规划,确保公司满足评税年度要求;评税年度内保持持股稳定,不转、不减、不变更;完税证明、银行流水、审计报告三份材料数据须完全吻合,建议由专业机构协助核对。
此外,高才政策持续调整,2025年5月之前的申请经验参考价值有限,递交前务必以入境处官网最新要求为准。
总的来说,从审计报告列为必需、评税年度口径统一,到持股须覆盖完整年度——各项调整均指向同一方向:入境处对材料真实性、合规性及可验证性的要求更高。
政策调整旨在堵住漏洞,对真正实际经营企业的申请人反而更加公平。申请人需清醒认识到:自身对条件的理解与入境处的审核标准之间可能存在差异。提前规划、严谨准备,方能有效提升获批概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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