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一轮补税来袭!最高需补缴近700万元!
11月11日,北京、广东、福建、厦门、深圳、四川等六地税务机关集中通报了6起“境外收入未依法申报”典型案例。补税金额最低为51万元,最高接近700万元!
根据通报内容:
北京王某因未申报境外收入,补缴税款51万元;
广东刘某补缴170万元;
深圳周某某补缴336.2万元;
福建刘某某补缴561.45万元;
四川李某补缴665.9万元;
厦门富某补缴698.7万元。
除补缴税款外,纳税人还需承担滞纳金。滞纳金按日加收万分之五,自税款滞纳之日起至实际入库日止,累计最高可达税款本金的100%!
日率万分之五看似不高,但折算成年化高达18.25%。以20万元应补税款为例,一年滞纳金约为3.65万元;若滞纳三年,累计滞纳金将接近11万元!
哪些境外收入需要缴税?
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文件,以下九类收入属于“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”,需要缴税:
1.在境外任职、受雇、履约等取得的劳务报酬;
2.境外企业支付的稿酬;
3.各类特许权在境外使用所取得的许可收入;
4.境外生产、经营活动所得;
5.从境外公司或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、股息、红利;
6.财产出租给境外承租人使用所取得的租金;
7.境外不动产及权益类资产(如股票、股权)转让所得;
8.偶然所得;
9.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其他所得。
当前,北京、上海、广东等多地税务部门已开始集中处理此类案件,这清晰地表明:全球税务透明化时代已经到来,税务合规不再是可选项,而是必选项。
在全球金融信息交换日益常态化的背景下,个人跨境税务管理需要以合规为前提进行布局。随着国际税收透明度提升,正确的思路是从被动应对转为主动规划,确保申报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。
首先,准确认定税务居民身份是合规管理的基础。
需要注意的是,拥有境外居留权,并不自动等同于你不再是中国的税务居民。判断标准主要依据以下两点:
·在一个纳税年度内,于中国境内实际居住是否累计满183天;
·在中国境内是否有“习惯性居住”的住所。
满足任一条件,即为中国税务居民。
其次,建议对境外资产进行全面梳理并及时完成合规申报。
如发现以往年度存在申报遗漏情况,可通过官方提供的主动申报渠道,及时完成补充申报,以最大限度降低罚款与滞纳金风险。
此外,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考虑合适的税务安排方案。
若计划在欧洲生活,葡萄牙、希腊等国的特殊优惠税制(如葡萄牙的NHR、希腊的non-dom制度)对其部分境外收入适用低税甚至免税待遇。
若主要目标是为全球资产寻求一个中立的管理环境,那么巴拿马等采用“属地征税”原则的国家是理想选择。在这些法域,税务居民通常仅就来自本国境内的收入纳税,其来自海外的投资收益、股息、租金等,一般无需在当地缴税。
在全球涉税信息透明交换的背景下,若您存在以下任一情况:
·持有境外银行账户、金融投资或数字资产
·拥有境外公司股权或离岸架构
·已取得境外身份但仍可能构成中国税务居民
·存在境外房产租金或资产转让收益
建议您主动进行合规梳理与申报。布局不必等待万全之时,提前一步行动,就是为了在需要时能多一个从容的选择。如需详细了解相关移民项目,欢迎随时与我们取得联系。